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来源:
财虎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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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检查记录”,建议管理人提前自查


近日,中基协Ambers系统(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再次更新,主目录新增“检查记录”项。

该项下标注:


管理人收到核查任务后,应当积极配合协会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否则按照不配合自律管理处理。



虽然中基协尚未对检查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但是参照中基协今年二月发布的《私募基金信息报送常见问题示例说明》,我们应当对可能会被协会检查的项目做一个提前自查。


一、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问题


部分管理人在填报自身、股东及实控人、关联方、基金投资标的企业、高管历史任职机构等企业名称时,存在使用相关企业历史名称、简称等不规范问题,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是沿用历史组织机构代码,导致报送信息与工商信息不一致。


二、管理人机构信息及人员信息报送问题


(一)管理人基本信息填报问题

1.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
2.机构类型、注册地等基础信息缺失。
3.机构性质、控股类型未填报或填报错误。
4.公司存在对外宣传网站但未如实填报最新网址。
5.工商主体已注销,未及时办理管理人注销登记。

(二)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填报问题

1.工商信息显示管理人股东及出资比例变化,未按要求在AMBERS系统中进行更新;或者报送实缴、认缴金额不准确。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

(三)关联方、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信息填报问题
1.未按照要求在不同栏目分别报送子公司、关联方、分 支机构等信息,而是直接将相关信息全部填入关联方栏目中。

2.部分登记时间较早的管理人错误地在关联方栏目中填报自身信息。

3.管理人无须将其已备案通过的私募基金产品作为关联方报送。

4.管理人报送分支机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四)人员信息填报问题

1.部分管理人高管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

2.从业人员系统与AMBERS 系统填报信息(如任职机构、任职时间段等)不一致。

3.任职时间早于机构工商登记成立时间。
4.填报联系方式异常。


三、基金基本信息和投资者信息报送问题


(一)基金基本信息填报问题

1.部分基金名称、到期日等发生变更的,未及时向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2.合伙型、公司型基金的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发生变更, 未及时更新。

3.基金工商主体已注销的,未及时在协会办理基金清算。

4.基金类型、成立日和到期日等基础信息缺失或错误。

5.基金托管信息未报送或报送信息不准确。


(二)基金投资者信息填报问题

1.基金产品出资填报为产品管理人出资,投资者类型及名称填报错误。

2.投资者证件号码异常。
3.某基金报送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中,误将基金自身作为投资者。
4.自然人投资者证件号码虚假填报。

5.投资者运行状态异常。


(三)基金投资者出资金额填报错误

(四)未按要求更新投资者出资余额


四、基金投向资产信息报送问题


(一)将投资者出资额填入基金负债栏目


(二)未按要求报送投资资产所属类别

(三)基金投资其他资管产品信息填报异常

(四)未备案合伙企业(SPV)信息报送异常


五、基金投资项目标的信息报送问题


(一)基金对外投资项目未报送或不完整

(二)项目投资金额填报错误

(三)未及时更新项目的退出信息

(四)项目信息相互矛盾或违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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